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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科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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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制
四年制本科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既具备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又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、方法和技术,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广、综合素质高,并富于创新精神的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及专业领导者。
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设计、管理、研究和教学工作,也可从事建筑、规划、景园等领域的相关工作。
三、基本要求
1.德育
掌握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爱国主义精神、民主与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,坚持既勇于探索创新、开拓进取又勤恳实干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。
了解国防知识,具备国防观念。
2.智育
(1)公共基础理论知识
●掌握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。
●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、法律与法规。
●了解国防基本知识。
●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,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。
●了解计算机技术与文化,以及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基本语言及方法。
●了解多媒体及网络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方法。
●掌握计算机技术在本专业领域的程序的操作应用技能和方法。
●掌握一门外国语,具有一定听、说、读、写的能力。
●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。
●掌握建筑力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。
●掌握画法几何和阴影透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。
●了解建筑物理声、光、热的基本理论和设计方法。
●了解建筑给排水、电气、空调等相关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方法。
●掌握美术的基本知识和技法。
●掌握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。
●了解人类文化及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基础理论与知识。
(2)学科基础知识
●掌握建筑设计、城市规划、城市设计、园林规划与设计、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
●了解当代中外主要建筑流派和思潮的理论和影响。
●掌握建筑设计制图和建筑画的基本原理和方法。
●掌握建筑环境调查和研究分析的方法。
●了解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、法律和法规以及现行有关城市和建筑设计的法规与标准
●了解建筑设计在预防灾害方面的法规与标准。
●了解常用建筑材料及新建筑材料的性能,并能在建筑设计中合理选用。
●了解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和构造方法。
●了解建筑体系,掌握常用建筑结构构件的性能,能合理地进行选择和布置,并能了解它们对建筑的安全、可靠、经济、适用、美观的重要性。
●了解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。
(3)专业知识
●深入了解历史建筑的形制及工艺特征。
●掌握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的各类知识。
●掌握城乡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、方法和技术。
●了解中外建筑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过程。
●掌握建筑设计的理论和方法,并能快速完成建筑方案设计。
●掌握应对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的建筑设计理论和方法。
●掌握建筑特种构造的原理和设计方法。
●了解建筑评论的理论和方法
●具备与国外师生合作设计与交流的经历。
4.体育
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,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,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。
四、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
1.自学能力
●具有查阅文献信息、了解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的科技动态和不断拓宽知识面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能力。
2.业务能力
●具有对历史建筑进行鉴别、评价的能力。
●具备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项目策划、组织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的能力。
●理解和掌握环境,包括城市环境和自然环境、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,与建筑设计的关系。
●有能力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设计条件,合理进行设计并能快速完成。
●具备用语言和文字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。
●有能力根据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,用多种恰当的方式表达设计意图。
●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。
●具有一定的建筑模型制作能力。
●具有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和外语听、说、写的初步能力,并初步具备
与国外同行合作交流的能力。
3.管理能力
●具备一定的设计组织能力,能够熟悉和协调建筑工程各工种间的关系。
●具有一定的对外公关、对内组织管理的能力。
五、主干学科
建筑设计及其理论、建筑理论与历史、建筑技术科学。
六、主要课程
1.设计系列课程
包括建筑设计基础、建筑设计、建筑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等。
2.理论系列课程
包括建筑概论、建筑设计原理、规划设计原理、园林设计原理、室内设计原理建筑史、建筑理论与历史、建筑评论等。
3.技术系列课程
包括建筑结构、建筑物理、建筑设备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造。
4.美术系列课程
包括美术、美术实习等。
5.保护系列课程
包括历史建筑保护概论、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、保护技术、专业选修等。
七、主要实践环节
军训、美术实习、建筑环境实录、建筑设计院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。
八、相近专业
建筑学、城市规划、艺术设计。
九、毕业与授予学位
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,总学分达到185.5学分,方可毕业。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。
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,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,可取得该专业学士学位:
历史建筑保护概论,建筑设计基础(1,2,3,4),建筑与规划设计(1,2),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,建筑设备(水,电,暖),建筑物理(声,光,热),建筑结构,建筑构造,建筑材料,保护技术(2选1),专业选修(2选1),建筑理论与历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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